公司进行“华科”商标续展
2010-1-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在有效期到期前半年,商标持有人可对商标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续展。公司现有的三个“华科”注册商标,在2010年4月份,5月份、7月份即将到期。为保证商标的持续有效性和合法性,使公司的产品受到法律保护,经营部将对公司现有的商标进行续展,通过对4家商标事务所进行询价比较后,确定了商标续展业务办理的事务所,下一步将进行具体的续展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