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0月18日 项目编号:hkjd-2023-037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我公司现有库存情况,拟采购出口石油树脂用包装袋年用量,主要涉及1个品种。
最高限价:72.8万元;
结算及计价方式:执行固定单价,具体结算按标的物单价和买方实际收货数量按期进行结算。具体约定如下:电汇,买方收到货且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三个月内付款。
供货形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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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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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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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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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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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石油树脂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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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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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供货,接收买方《订货通知单》后7天内送到买方现场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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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物资明细
预计采购出口包装袋数量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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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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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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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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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单价(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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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金额(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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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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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石油树脂
固体产品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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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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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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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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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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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出口石油树脂固体产品包装袋技术要求》。
五、出口石油树脂固体产品包装袋检测:
(一)出口包装袋检测:成交单位送货后,买方有权在卖方所送货的同种牌号的出口包装袋内随机抽取10条进行检测,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附件一《出口石油树脂固体产品包装袋技术要求》及订货通知单中的要求,使得买方无法达到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要求卖方对买方拒收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这种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六、公告发布形式:
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发布采购公告。计划发布公告周期为5天。
七、采购组织方式:
委托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询比价采购。
八、拟采用的评审方式:
采用经评审总价最低报价法。
九、报名资质要求:
(一)报名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即可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单位需为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
(三)报名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要求同型号)在固体类化工生产企业的成功使用业绩,附用户清单、凯发k8注册登录的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成功使用期限6个月以上)、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成功使用期限6个月以上)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国外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四)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
(五)须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出口石油树脂固体产品包装袋技术要求》。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报名将被否决。
十、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2日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机动工程部103,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三)报名形式:。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
1、报名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即可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单位需为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制造商证明材料)。
3、报名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要求同型号)在固体类化工生产企业的成功使用业绩,附用户清单、凯发k8注册登录的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成功使用期限6个月以上)、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成功使用期限6个月以上)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国外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4、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
5、须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出口石油树脂固体产品包装袋技术要求》。
6、报名表。
7、商务技术响应及偏差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名联系人:杨媛 电话:0459-6280225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2日16: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报名者资质审核通过后参加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报价。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向下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作为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收入户:0905063509245012079
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十二、附件:
附件一:《出口石油树脂固体产品包装袋技术要求》。
附件二:买卖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及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三:报名表
附件四:商务技术响应及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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